看着气喘吁吁,衣衫不整的丁瑶,包天满意一笑。
说实话,包天并不嫌弃有夫之妇。
相反,他还认为曹贼是一种精神。
只是,电影中的丁瑶,以身体为武器,诱惑利用太多男人。
这其中,甚至包括行走的泰迪山鸡,以及总爱掏鼻孔的大飞,这种人,他无法容忍。
不过好在,他提前认识了丁瑶,现在的丁瑶,还在计划着如何给自己的哥哥报仇,还没有黑化,还是绝色美人,而不是毒蝎美人。
这一切,都还是原装的,也算意外之喜。
满意的包天,很体贴的为丁瑶整理衣裳。
“阿瑶,你放心,没有除掉靓坤之前,我会遵守诺言,不会吃掉你的。”
“现在,你可以说说,靓坤手中到底隐藏了多少东西?竟然让他不惧洪兴龙头蒋天生?”
对于靓坤,包天一直很谨慎。
因为,靓坤那个混蛋,很快就会将蒋天生赶下台,自己当洪兴龙头!
蒋天生,那可是港城真正的枭雄,甚至有资格被称为黑暗之王!
洪兴,能成为港城第一社团,全是蒋天生的功劳!
由此可见,蒋天生这个人,多么的不简单。
可就是将洪兴发展成为港城第一社团的蒋天生,却被靓坤那个混蛋赶下台?
靓坤同样不简单,手中,肯定有什么东西,让蒋天生为之忌惮。
甚至,就连他都不知道的东西。
见包天收手,丁瑶松了一口气,她真怕包天现在就不顾一切的吃掉她。
被吃掉是小事,要是被白吃,那可就亏大了。
只是,为什么她会觉得有些遗憾?
丁瑶连忙抛弃这可怕的想法,认真回答道:
“这个时代,谁有钱,谁就是老大。”
“靓坤那个混蛋,不遵守洪兴规矩,私自做起了毒生意,所以,他赚的钱远远超过洪兴其他话事人。而他赚的那些钱,又不用分给其他人,甚至不用交洪兴总部。慢慢的,靓坤手钱最多,小弟最多,话语权自然越大,甚至能与蒋天生分庭抗衡。”
“如果不是蒋天生手,还掌握着澳城一个日进斗金的赌场,早就被野心勃勃的靓坤赶下台,取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