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115章 埋下隐患(2 / 2)春城江湖往事之赵三首页

对方回答:“人家阿 sir 查得很快,里面有你的工作人员去了一问,说咋回事,说老板在那跟人吵起来了,还放了枪,把人打死了。”

“哎,我没在现场,我不知道啊。你这么的,我上夜上海过去看看去,那这几个小兄弟,听说好像跟俺家人吵吵去了。我过去看看去啊,见面再说。”

赵三这是想玩个不在场的把戏,说白了,就是想把事情推到手下和服务员跟人吵架引发冲突上。

那老铁,在阿 sir 那边赵三还是有点力度的。

当时这事儿阿 sir 那边还没定性,毕竟没有确凿证据能证明是赵三亲手干的,顶多可以说是他员工干的,属于打仗过程中的过失杀人。

那么当年这事儿到底咋处理的呢?

赵三寻思来寻思去,决定给桑月村打电话。

电话一通,赵三便说道:“村哥,得麻烦你了,我这有点麻烦。我那个手下员工啊,在夜上海和一伙儿客人起了冲突,可能是之前有点纠纷,把人打死了,这属于俺家正常的员工正当防卫呀。你看现在南关那边正在找我,我现在虽说也能说上话,可关键这出了人命啊!”

桑月村听了,心里明白了,就告诉赵三: “哎呀,红林呐,九八年可别瞎整,我一会儿跟他打声招呼,你们看看对家属做一下善后处理。”

桑月村又说: “其实也没啥大不了的,我给南关那边老大打个电话。”

随后便拨通了电话:“你好啊,我是桑月村!”

“哎呀,你好,村哥,有事儿啊?”

“啊,就是赵三夜上海这个事。我看呐,是属于正当防卫啊!你们看看这边家属不行的话,让他们私下谈谈呢?”

对方一听,连忙说道:“行行行,领导,我知道了,我看看咋处理。”

当天晚上那小子死了之后,林汉生、赵奎他们几个意识到问题严重了。

他们心里清楚,人死了,人家家属肯定得报案。

阿 sir 一介入调查,他们肯定脱不了干系,于是连夜逃出长春了。

阿 sir 那边不是说让自行协商解决吗?

三天以后,夜上海来了一对老夫妇,看着有六七十岁了,头发都白了。

下午四点多钟,王志在那当经理,左洪武平时没啥事就帮衬着赵三。

老头和老太太到了夜上海门口,对服务员说:“我找一下这块的经理。”

死者家属肯定通过他儿子的哥们啥的,知道是在赵三这儿出的事,被打死的。

这家人又不是长春市的,之前也说过。

服务员赶忙告诉王志:“楼下来了一对老夫妇,说咱家打仗那个事儿要处理一下。”

王志一听,心想:这是死者家属来了。于是让老头老太太上楼。

一见王志,老头便问:“你是那个赵经理吗?”

王志回答:“那是我姐夫赵三赵红林,你们是什么人?”

老头说道:“小兄弟啊,我儿子叫刘国栋,前两天在这嘎打仗啊,那场群殴打死那人,就是我儿子。我想见见你们老板商量商量那个善后问题。”

王志一听,知道这是来要钱的,赶紧给赵三打电话:“姐夫,你回来吧。前两天那个打仗那个事家属来了,父母来了,来见你,我做不了主啊。”

赵三说: “啊,他父母来了?等我,我半个小时到。”

半个小时之后,赵三来了,依然戴着大手表,叼着大雪茄。

赵三心里不禁感叹:这老百姓的命就是不值钱啊,有钱人命就值钱,啥时候都是这道理。

一进屋,赵三故作轻松,乐乐呵呵的。

王志赶忙介绍:“姐夫,这是那个死者家属。”

赵三往那一坐,王志说:“这我姐夫,这的老板,有啥事跟他说。”

老头一看就是那种老实巴交的农民,对赵三说:“赵老板呐,我知道我们穷人的命不值钱,我儿子死了,我儿子啥人我也知道,我儿子平时也不惹事,就是没遇到好人。现在吧,我们也不追究了,赵老板呐,我儿子走了,就我们老两口,就这一个儿子,你看我都七十了,赡养也是问题,你看看你给拿点钱,俺们二老啊,养的儿子也没白养,是不是啊?

完了呢我们配合你,不追究了。说白了,我们也想开了,也知道自己儿子的情况,就想要点钱。”

赵三瞅着老头问:“老大哥呀,想要多少钱呢?你说个数吧。”

王志在旁边瞅着,心里也想:是应该给钱啊。

老头犹豫了一下说:“二十万。”

王志心想,九九年二十万对于一条人命来说,算是比较合适的价格了,不多不少。

毕竟那时候车祸撞死个人,九几年好像还赔不上二十万呢,好像到后来人才值钱些。

赵三一瞅,故作惊讶地问:“多少啊?二十万?”

他边说着,边伸手从包里掏,赵三随身带的包,平日里里面随时都得有十万八万的。

他从中抽出一万块钱,往桌上一放,说道:“听我说,老大哥老嫂子啊,你儿子呢上门行凶,我们家服务员啊正当防卫,这个事啊,法律上已经定了,跟我赵红林没关系,我呢出于仁义给你们拿一万块钱就不少了啊。”

王志在一旁瞅着,心里直犯嘀咕,他认为应该给二十万。

毕竟对于赵三来说,这点钱不算啥,他打一把牌输赢都不止这个数,吃一顿饭可能都得花出去更多。可赵三却只拿出一万。

老头看着那一万块钱,对赵三说:“赵老板呢,二十万,你保证你让我怎么说,我就怎么说,我求你了。”

赵三却摆摆手:“就一万,一万块钱,愿要不要。还是那句话,我这给你是仁义,不给你是本分,要不然你起诉我去吧。王志啊,把人送走。”

老太太瞅瞅那一万块钱,在九九年,一万块钱对于普通家庭来说确实也不算少了,犹豫了一下,还是把钱揣了起来。

等老两口走了,王志上前对赵三说:“姐夫,一共要二十万姐夫,这事儿咱们就这么了啦?应该给呀,咱也不差那十九万了。”

赵三白了他一眼,说道:“王志啊,那钱是大风刮来的啊?这帮小子他妈打人,你以为我不花钱呐?南关那边我不得花钱摆平啊?找桑月村帮忙,我不得花钱?一个地方二十万,两个地方得多少钱?四十万!再说有这二十万给他们跑路的那帮兄弟多好啊。小志啊,记住了,不该花的,咱们一分不能花,把钱用在刀刃上,我赵三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。再说给他二十万,说明咱他妈认了,咱他妈有毛病啊?咱们正当防卫!”

然而,后来的事情却证明赵三这一决定埋下了隐患。

从现在来看,赵三其实应该给到二十万。你知道为啥不?

因为赵三后来被翻案,这老两口就是第一污点证人。

就像梁向东翻案是从杜老三那个人命案开始一样。

专案组调查赵三的时候,抓住他手下审问,当年赵三的案子,第一个突破口就是这条人命案。

要是当初给了二十万,老两口可能就不会在专案组找到他们的时候,把事情如实相告了。

你去调查九八年年末九九年年初这事儿就能查出来,关于赵三这案子,有些写的不真实,有改动,和我讲的有点区别。

其实赵三并不是像传言说的那样打压同行、欺负同行。

而是因为别人在他的场子里闹事起了纠纷,赵三被揍了,赵三作为大哥,一怒之下领人把那小子给打死的。

但我认为,要是我是三哥,我要不差钱的话,这二十万我肯定给了,有时候钱该花就得花,这钱不花,说不定真会遭报应!